• 张广雷 法律执业者
  • 执业年限:2年
    山东-济南-历城
    其他
  • 活跃指数: 390
    14
    好评:
使用微信扫一扫×

close
服务价格管理

律师解答(616)

恋爱婚姻房产财产分割

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一错误认识作出财产处分。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认定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如果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但仍有偿还的意图,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后未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应考察其真实目的和双方关系等因素。 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不同于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骗取财物。 三、法律解释与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的刑罚根据骗取的财物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具体量刑如下: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这个嫌疑 ...展开
用户:匿名 其他 | 2024-11-18 16:24:33

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还是非法行医罪?还是都不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即其应当预见非法行医行为有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伤害的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上述后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三)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本罪是结果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否则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你不构成非法行医 ...展开
用户:匿名 医疗事故 | 2024-11-17 22:44:25

离婚房产收益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①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④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⑤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展开
用户:匿名 结婚离婚 | 2024-11-13 12:08:03
仅显示10条最新解答